2016年广元昭化区乡镇事业单位招聘26名大学生村干部公告(2)
(五)体检。根据招聘名额,在考察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体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本人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1次,按照规定复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上报审核与公示。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广元市委组织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审核。广元市委组织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审核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汇总审核后报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同时,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核定和批复聘用人员,在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委组织部、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贴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公示期满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并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人员管理
1.考核招聘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进行安排,如不服从组织安排,取消其考核招聘资格;
2.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年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县区和我区其他区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
五、纪律与监督
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工作人员,是中央部委、省委、市委和区委对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一项重要要求,是激励大学生村干部扎根基层干事创业的一项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重视基层、崇尚实干的鲜明用人导向。在公开考核招聘中,确保政策贯彻落实到位,要严肃工作纪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坚持标准,严格条件,严格程序,阳光作业,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同时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条件和招聘程序等事宜,由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委组织部、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委组织部:0839-8724841
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8723928
(二)监督电话
昭化区纪委、区监察局:0839- 8722477
2.《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填表说明
201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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