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川事业单位宜宾市兴文县博物馆考调公告
兴文县博物馆(兴文县文物管理所、兴文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是经县委编委批准设立的县教体文广局下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通过考调方式选聘工作人员数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宜宾市兴文县博物馆考调公告
一、考调岗位、名额与条件
(一)此次考调工作人员共4名,各岗位名额及报考条件见下表:
岗位名称 | 名额 | 报考条件 | 附注 |
副馆长 | 1 | 45周岁及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5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现任县内事业单位中层及以上干部。 | 1.年龄计算以报名截止当日为准。 |
工作员 | 1 | 45周岁及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2.工作期间未受过各类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
讲解员 | 1 | 女性,30周岁及以下,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净身高158cm以上. | 3.报考者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
讲解员(苗族) | 1 | 女性,30周岁及以下,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净身高158cm以上. |
二、考调范围
面向兴文县内各事业单位(含中小学校、幼儿园)在编人员考调选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组织工作:报名工作由县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16年1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报名地点:县教体文广局二楼人事师训股(中山街西段588号)。
(四)报名手续: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签章、负责人签字)、近期1寸正面免冠相片3张。
单位书面证明材料应对照报考条件逐条说明,并包含报考人参加工作时间、主要工作经历及综合表现、现工作岗位、是否在编在职等内容,单位负责人明确签批是否同意报考、并签字盖章;经批准交流到县内其他单位锻炼一年及以上的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还应由实际工作单位出具工作表现补充证明。
报考副馆长岗位的需提供主管部门任职文件复印件,由所在单位签注审核章。
(五)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报名时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并在考生承诺栏签字,经初审合格者获得考试资格。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贯穿于笔试、面试、考核考察直至办理聘用手续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都将取消考调资格,退回原单位,并追究相应责任。
(六)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6年1月22日16:00—18:00到教体文广局人事师训股领取笔试(面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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