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省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聘7人公告(3)
(八)结果备案
在签订聘用合同后,将招聘结果报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备案。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须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等信息,可登陆东莞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
(三)考生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一旦遗失将不给予补办。
(四)拟聘人员于外市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未能通过市人力资源局职称确认,取消拟聘人员资格。
(五)拟聘人员公示期间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面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769——22671782;联系人:梁艳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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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0一六年一月十八日
标签: 2016年广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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