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省惠州学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92人公告(2)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3月31日止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首老师; 0752—2529142
(二)资格审查
1.初审
资格初审由人事处和用人部门按照报名条件对应聘者报名资料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初审者,人事处电话通知考核的时间和地点。
2.复审
考试当天为资格复审时间,复审需提交的资料有:(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学历、学位、职称(注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应聘人员科研业绩成果一览表》、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5)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上材料在讲课或测试现场提交查验。对不按时参加复审的、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核
教师采用讲课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由所在系(部)人才引进考核小组按规定程序方式组织实施,讲课内容为本专业课程,每人试讲20-30分钟,讲课完毕后接受评委提问面试。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线,在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择。
教辅及管理人员由用人单位和学校人才引进考核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先由用人单位通过行政管理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行政管理技能测试和面试按6:4比例计算总成绩,再由学校人才引进考核委员会进行面试并确定拟录人选。
四、考察和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报学校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在惠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页或在惠州学院人才招聘网页公示最后成绩和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组织考察,按上级有关要求组织考察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录用资格的,重新招聘或依次递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可向学校纪委监察室提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协议。
五、有关说明
1、新入职的教职工到校后,一律按学校岗位设置所规定的要求,按照学校的实际情况安排岗位级别和聘用事宜。
2、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所提供的简历、材料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今后不准许参加我校公开招聘,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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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学院
2016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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