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厦门市金鸡亭中学补充招聘非编人员公告(2)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参加体检和考核人选为面试总分最高分者。应聘者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和1寸证件彩照自行到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本次招聘体检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证申请体检标准》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2、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并由学校组织人员对其应聘资格再次进行复核后报区教育非编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
3、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我校从面试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体检和面试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思明教育网(www.smjy.net)对拟聘人选公示3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厦门市金鸡亭中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1、此次招聘参照《思明区教育系统非在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厦思教〔2014〕95号文件进行岗位的设置和审核,请报考人员认真对照,确定符合条件后方可报名。
2、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报名应聘者提供的联系方式直接通知,请报考者及时留意。
3、工资及待遇:按照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调整和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工资收入的意见》的通知(厦委办发[2011]40号)“辅助岗位非在编聘用人员”类别计发工资和缴交社保。
4、本招聘启事由厦门市金鸡亭中学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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