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街招聘出租屋管理员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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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街招聘出租屋管理员4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华乐街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需招聘4名出租屋管理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无违法犯罪记录和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吃苦耐劳的品质和工作责任心。
3、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4、大专或以上文化程度,沟通协调能力强,有一定文字表达能力。
5、熟悉计算机操作,懂英语,有一定的社会工作经验。
二、招聘办法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要求:
报名时应聘者必须持本人学历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小一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
3、报名地址:越秀区华乐街道办事处二楼218室(地址:麓苑路49号)。
4、报名时间:2016年2月29日(星期一)至3月4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三、录用办法
1、考试形式:采取笔试、面试进行综合素质评定。
2、考试时间: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面试通过后,进行政审和体检。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待遇1895元/月(试用期一个月),转正后按照1680元/月+绩效工资计算。
五、注意事项
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联系人:郑小姐联系电话:83581195
华乐街道办事处
201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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