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公安局招聘公安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经县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为县公安局招聘公安事业编制人员20名,列入县财政事业编制。
2016年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公安局招聘公安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学历要求
1、特警岗位5名:男性,高中及以上学历;
2、基层一线岗位10名:适合男性,高中及以上学历;
3、计算机岗位2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
4、信息通信岗位1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通信类、信息与通信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类专业;
5、文秘岗位2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文秘、秘书学、应用语言学、文秘教育、汉语言文学专业。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二)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特警要求双眼裸视力均在1.0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等;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2月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6年2月以后出生);
(四)报考文秘、计算机、信息通信岗位人员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其它岗位人员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曾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4、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5、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本人参加“法轮功”及其他邪教组织的;
7、曾被用人单位开除公职的;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9、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11、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招聘人员待遇
按照永清县全额事业编制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2016年2月23日至2月29日,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办)在县电视台、县政府门户网站、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2月29日至3月2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
2、报名地点:永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楼315室。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