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珠海市城乡规划编审与信息中心招聘2人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珠海市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公开招聘珠海市城乡规划编审与信息中心高层次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珠海市城乡规划编审与信息中心是隶属于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部署的各项工作;
(二)负责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相关规划研究的组织编制工作;协助各类城乡规划编制过程的监管;负责各类城乡规划成果的技术核查及日常维护和更新工作;
(三)协助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政策研究,拟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文件;
(四)负责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设计、建筑、交通、市政、景观、验收等方面基础性研究;负责规划、建设行政许可及核准事项技术性审查;
(五)协助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信息化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管理;提供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信息等服务;
(六)负责规划展览馆展陈策划、运营及维护管理。
关于广东省珠海市及招聘单位有关情况,考生可查阅附件1或登录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信息网(www.zhzgj.gov.cn)进一步了解。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招聘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应专业的应、历届博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硕士学历人员需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三、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各具体招聘岗位、对象、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珠海市城乡规划编审与信息中心2016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2);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年版)》(附件3)执行。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邮寄材料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2016年3月11日至30日(8:30—12:00,14:30—17:30),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海城路32号112室市城乡规划编审与信息中心,联系人及电话:李鹏飞,13612227831,0756-2661840。
——邮寄材料报名:受理报名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30日17:30(以邮戳为准)。邮寄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海城路32号112室市城乡规划编审与信息中心,邮编:519000。联系人:李鹏飞,13612227831,0756-266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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