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省枣庄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文员招聘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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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山东省枣庄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文员招聘1人公告
为满足我支队消防宣传工作需要,提高消防宣传工作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员1名,特发布本公告。
一、招聘工作岗位
枣庄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法制宣传科宣传工作岗位消防文员
二、招聘人员数量
共招聘1名消防文员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在枣庄市范围内招考。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2、年龄在22周岁至30周岁之间,男性;
3、中文本科专业毕业,能熟练使用电脑进行文字编辑和打印,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
4、有从事公文写作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工资和福利待遇
1、工资:新招收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实习期为2个月,除服装和生活保障外,实习期间工资每月1400元;正式工作期间基本工资每月1400元,并按照每年50元递增;第一学历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每月发放100元学历工资。试用期满后由支队缴纳“五险”。
2、绩效考核奖:季度考核被评为优秀和良好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每季度发放绩效考核奖,优秀为900元,良好为400元,评为一般的不发放考核奖。
3、请休假制度:政府专职消防文员不享受轮休制,实行八小时工作制,享受双休日;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每年享受15天带薪休假。
4、支队统一发放文员制服;中午集中组织就餐。
五、招聘工作步骤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须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并填写岗位报名登记表。
2、报名时间: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截止。
3、报名地点:枣庄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枣庄市薛城区黑龙江路1号支队机关513室,联系人:王炜昕,联系电话:3122020、18369256909)。
4、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有专长的可携带技能证书。
5、报名结束后,由招考领导小组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参加考试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考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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