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考录公务员公告(2)
(四)网上缴费
时间: 2016年3月17日9:00至3月19日22:00;
2016年3月22日9:00至3月24日24:00。
报名费40元/科,只能通过网上银行缴纳,不设现场收费点。各岗位缴费人数于次日在专题信息网公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减免考试报名费用(详见《云南省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及常见问题解答》)。
(五)招录计划裁减
受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缴费人数与招录人数之比未达3:1的,如果报名人数不足3人,取消岗位招考,否则待岗位调剂环节结束后,根据最终缴费人数相应地裁减招录人数,直至满足上述比例要求。
(六)岗位调剂
时间:2016年4月5日9:00至4月6日18:00。
因招录计划裁减而取消的岗位,其报名报考人员可参与岗位调剂,重新选择满足条件的岗位报考,其审核过程与报名资格审核相同。此类人员中未通过调剂审核或不参与调剂报名的,将失去报名资格,其报名费将予以退还。
岗位调剂结果于2016年4月8日在专题信息网公布。
(七)报名信息修改
时间:2016年4月8日9:00至4月8日24:00。
为了让已交费考生能够修改信息,报名系统将在此期间重置考生的审核状态及交费状态为:“尚未审核”及“尚未交费”(此时的状态并不意味着报名失败),以便让交费人员有条件地修改信息。对报名资格审核有影响的修改视为无效修改,报名信息将回退至修改前状态。
(八)准考证打印
参加笔试的人员于2016年4月18日至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
1.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法律专业知识》(A、B卷),其中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岗位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法律专业知识》(A卷),其他岗位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法律专业知识》(B卷)。
(二)笔试时间
2016年4月23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法律专业知识
(三)笔试地点
全省各州(市)政府所在地设置考场,考生可自行选择考试地点。考生笔试考试用品由各级考试机构统一配备,考生无需自带。
(四)笔试加分
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下同)笔试成绩加5分;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含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司法警察)的子女,报考司法警察岗位,笔试成绩加3分。
(五)笔试分数公布
经国家有关部门对考生答题情况进行雷同卷鉴定后,考生可于2016年6月1日至7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个人分数。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以申请查疑。
2016年6月15日专题信息网公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首批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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