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州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16人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2009〕第139号令)和《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的通知》(穗人社发[2010]128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简介
详见附件1《2016年广州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岗位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按国家、省、市以及广州开发区的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详见附件1《2016年广州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须同时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的《广州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中第六条规定的准入条件。
2、岗位条件
详见附件1《2016年广州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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