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重庆文理学院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五、招聘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应聘教学、科研和管理岗位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本科应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并有学士学位,本科专业和研究生专业、方向相同或相近;为优化学缘结构,欢迎海内外知名高校毕业生应聘;
应聘各岗位的海外高校毕业硕士研究生,其学制要求2年及以上。海外硕士研究生学制不足2年的,其本科应毕业于国内重点本科高校或硕士毕业于ARWU排名前500名的海外大学,且硕士和本科阶段的专业一致;
实验技术岗位有硕士学位或有岗位相关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如工程师)或国家注册执业资格,且有5年及以上的行业、大型企业相关岗位实践工作经历,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且有学士学位;
其他特殊岗位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且有学士学位,并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职称,或国家级健将、或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资格并符合招聘计划中的相应条件。
5.年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前一日。省部级学术带头人5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职称人员45周岁及以下,有非教师系列副高级职称(如高级工程师)的实验技术岗位应聘人员40周岁及以下,其他人员35周岁及以下。
6.身心健康,符合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其中,专职辅导员岗位还应符合如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愿意以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为职业发展目标,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身心健康。
(3)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即“双证”),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和沟通交流、文字表达能力。
7.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重庆文理学院2016年第一季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表》)。
六、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3月25日
(2)报名方式: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先到重庆文理学院人才招聘系统(http://www.cqwu.net/rczp/index.htm)填写报名信息,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再下载重庆文理学院应聘申请表填好后上传至系统。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填写《重庆文理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及各用人单位对报名应聘人员按照岗位逐一审查报名者的资格条件。通过资格审查后,应聘人员除提交重庆文理学院应聘申请表外,还应提供下列材料:
(1)学历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
(2)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学习成绩,学习成绩应由所属学校主管部门盖章。
(3)相关科研成果证明。
(4)相关获奖证书证明。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6)相应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学校人事处及各二级单位初步审查后提出符合基本条件的人员名单,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均进入考试考核环节。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各二级单位通知相应人员参加考试考核。
审查组以用人单位学科专业为依据对符合条件的辅导员岗位的应聘者进行专业分类,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学工部通知相应人员参加考试考核。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比例则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数,无法抵减的,取消招聘。
(三)考试考核
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由重庆文理学院组织的考试考核。考试考核初定于2016年4月上旬组织招聘,招聘具体时间、地点将于重庆文理学院校园网站公布。
考试考核分笔试、试讲和面试三种形式。应聘硕士研究生须参加笔试、试讲和面试;博士、正高职称的高层次人员须参加专业能力测试或面试。
1、硕士研究生考试考核(辅导员除外)
(1)笔试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师职业基本素质,分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考试和外语笔试,分值各为100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和外语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专业知识考试由各二级单位组织。
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学、教师职业道德、教师法律法规等;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题型以案例分析或材料分析题等主观题为主,兼有部分客观题。
教师岗位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40% +外语成绩×20%;
实验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50%+专业知识成绩×50%;
(2)试讲或实作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或实作人选,未达比例则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数,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应聘教学岗位的报名人员应参加学校会同相关学院组织的试讲程序,分值为100分。试讲采取模拟教学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专业基础知识的课堂运用能力、教学方法、教学技能以及教学态度等,试讲时原则上不使用多媒体。
应聘实验技术岗位的报名人员还应参加学校会同相关学院组织的实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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