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考核招聘气象专业技术人员。
2016年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考核招聘气象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考核招聘气象专业技术人员1名,详见《万盛经开区面向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考核招聘气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回避要求和聘用单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七)年龄30周岁及以下;
(八)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一览表》)。
(九)符合招聘条件且自愿到万盛经开区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
以下人员不属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已与我区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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