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东省滨州市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222人公告
根据委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岗位需求情况,现将滨州市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人事代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山东省滨州市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222人公告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医疗工作,遵纪守法,思想进步,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较高的医德素养。服从用人单位岗位分配;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七)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2016年滨州市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常年公开招聘紧缺人才(人事代理)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邮箱报名的形式,市卫生计生委集中审核。
(一)网上报名
1、需提交的证明材料(均为扫描件或影印件):
(1)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
(2)《2016年滨州市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常年公开招聘紧缺人才(人事代理)报名登记表》(附件2),附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数码照片。
(3)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须出具工作单位的证明材料。
(4)招聘岗位还有其他要求的,须提供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医师资格证、护士资格等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资格证书等。
2、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全称为准),应符合本简章岗位设置表“招聘专业”一栏中列出的专业。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等)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集中审核
市卫生计生委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交信息不全的,不予审核;经资格审核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报考人员考试、体检和录用资格。
(三)常年招聘免收报名费。
四、考试、体检和聘用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市卫生计生委根据报名情况及时组织面试。经面试、体检合格者,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通过滨州市卫生计生委官网统一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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