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简章1200名
2016年河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简章1200名
一、选聘数量
(1)全省考试选聘大学生村官1200名。其中,石家庄、张家口、唐山、保定、沧州、邢台、邯郸市各120名,承德、秦皇岛、廊坊、衡水市各80名,定州市26名,辛集市14名。各市选聘计划男女各占50%。
(2)全省面向“985”高校毕业生免试选聘一批大学生村官,不限定选聘数量,不限定男女比例。对自愿到省直单位帮扶贫困村任职的(全省共有省直单位帮扶贫困村592个,石家庄市46个,承德市128个,张家口市254个,秦皇岛市5个,保定市153个,邢台市6个),免试选聘条件放宽到所有高校硕士以上研究生和“211”工程院校本科生,因条件相对艰苦,一般适合男性。免试选聘不占用各市考试选聘名额。
二、选聘对象
(1)参加考试人员: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河北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2016年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2016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也可以参加选聘。
(2)免试人员:2016年“985”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省直单位帮扶贫困村任职的2016年应届硕士以上研究生和“211”工程院校本科生。
三、选聘条件
(一)参加考试人员选聘条件
1、应届毕业生选聘条件:(1)全国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习成绩优良,具备授予学士及以上学位条件。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不列入选聘范围。(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2016年3月23日)。(3)本科生年龄一般在25周岁以下(1990年3月23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28周岁以下(1987年3月23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85年3月23日以后出生)。(4)身心健康,适应农村工作需要。(5)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处分。
2、“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应届毕业生的选聘条件:(1)河北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从河北省应征入伍,且入伍前已被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正在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就学、复学应届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2)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85年3月23日以后出生)。(3)其他条件与参加考试的应届毕业生选聘条件相同。
(二)免试人员选聘条件
(1)2016年“985”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自愿到省直单位帮扶贫困村任职的2016年应届硕士以上研究生和“211”工程院校本科生。(2)省直单位帮扶贫困村条件相对艰苦,一般适合男性。(3)不限党员身份、不含本科三批。(4)其他条件与参加考试的应届毕业生选聘条件相同。
四、选聘程序
(一)考试人员选聘程序
1、报名
3月23日9:00—3月31日17:00,与河北省2016年选调生选拔共用一个报名入口。报考选调生岗位且符合大学生村官岗位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每人可以同时兼报一个市的大学生村官岗位。单独报考大学生村官岗位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表》中“在校期间担任主要职务”一栏填“无”,在“其他资格条件(100字以内)”一栏填“单独报考XX市大学生村官岗位”。笔试结束后,单独报考大学生村官岗位考生的成绩不进入选调生人员成绩排序,只作为本人报考大学生村官的考试成绩。
报名和相关表格下载网站均为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既报考选调生又报考大学生村官的,不加收报名费。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不发放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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