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黑龙江大庆市肇州县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80人公告(2)
六、聘用和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并由肇州县就业局负责备案登记。拟聘用人员经县公安局组织岗前培训后方可上岗,其待遇按照《肇州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2.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凡公安部门再次招聘人员,将以此次成绩为准,并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招聘小组不再组织招聘考试。
七、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县里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次招考工作。
组 长:黄远志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赵兴才 县公安局政委
王立军 县纪检监察局局长
杨兆全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牛 毅 新闻传媒集团总经理
冯建革 县就业局局长
杨广志 县公安局副局长
孙立才 县财政局副局长
史嘉威 县人才交流中心主任
卢柏峰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命题、考务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等项工作。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任由县人社局局长杨兆全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组成。各单位相关职责见考务手册。
八、有关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抽调有经验的骨干力量具体负责此次招聘工作。
2.精心组织实施。招聘工作环节复杂,政策性强。因此,要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规范运作,确保整个招聘工作有序运行。
3.强化社会监督。各部门一定要严格掌握政策,该公开的必须向社会公开或公示,阳光操作。对违反考试纪律,营私舞弊者,一经查实,要追究当事人和主要领导责任,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九、政策咨询
招聘工作中的有关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及举报电话:0459-8523024、14745994004
肇州县招聘领导小组
201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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