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黑龙江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人民医院招聘技术人员15人公告(3)
五、公示和聘用
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将在碾子山区电视台、碾子山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结束后,如有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试用期
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由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聘用及相关的手续,纳入单位编制管理。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后必须自被聘之日起在本单位服务不少于5年方可调动工作。
七、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聘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由区招聘领导小组对其进行处理。
本公告由碾子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碾子山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附:1、2016年碾子山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
齐市碾子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6年3月23日
标签: 2016年黑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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