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林东北电力大学选聘化学工程学院院长1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精神,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教育厅决定,东北电力大学2016年拟面向海内外公开选聘化学工程学院院长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016年吉林东北电力大学选聘化学工程学院院长1人公告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东北电力大学位于吉林省吉林市。是吉林省重点大学,始建于1949年,是新中国建立的第一所电力工科学校,1958年定名为吉林电力学院,1978年更名为东北电力学院。原隶属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2000年起,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模式,2005年学校更名为东北电力大学。2012年学校入选为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二、选聘计划
本次东北电力大学拟面向海内外公开选聘化学工程学院院长1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职责及要求
1.全面主持学院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行政管理工作,制定落实学院发展战略规划,推进学院各项工作快速发展。
2.提高学院教学、科研水平,显著提升学院学科水平和影响力。
3.抓好队伍建设,提升学院人才队伍整体实力,应使学院高水平人才的数量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四、资格条件
此次公开选聘人员除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化学工程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或相关相近专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国内应聘者还应具备如下条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已聘任五级领导职员或已聘任六级领导职员满2年条件之一,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人选以及其他海外杰出学者荣誉称号之一,并且作为第1获奖人获得过国家科学技术奖。
国外应聘者还应具有知名大学终身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国际知名研究机构研究员及相应职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聘用待遇
1、按东北电力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兑现相关待遇;
2、解决配偶工作。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可从东北电力大学网站(http://www.nedu.edu.cn/)公告栏下载报名表,填好后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rczp@nedu.edu.cn。
联系电话:0432-64806682,联系人:李清泉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6年4月10日结束。
七、考试
本次选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75分。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成绩在东北电力大学网站(http://www.nedu.edu.cn/)进行公布。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由东北电力大学另行通知。面试前,由东北电力大学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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