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青岛市李沧区教育系统招聘聘用制人员131人公告(3)
六、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李沧在线”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教体局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等原始资料报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聘用制教师的管理、工资发放标准和支付渠道等按照《关于印发<青岛市中小学聘用制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青人社发[2015]4号)执行。
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有关笔试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取消或核减计划和面试方案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dhrss.gov.cn)上予以公布。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事宜、考察体检和公示等均在“李沧在线” (http://www.licang.net)上予以公布。
3、咨询电话:李沧区教育系统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32-87614201;
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15588683585;
监督电话:0532- 87613767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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