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1108人公告
根据淄博市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现就2016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山东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1108人公告
一、招聘组织形式
招聘工作采取与省里同步笔试,市及各区县分别组织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和录取聘用的组织形式。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应聘初级岗位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5年4月9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0年4月9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的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1965年4月9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其他应聘人员须在报名首日之前取得。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16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6年4月9日9:00-4月12日16:00。
查询时间:2016年4月9日9:00-4月13日11:00。
缴费时间:2016年4月9日9:00-4月13日16:00。
审核时间:2016年4月9日9:00-4月13日11:00。
报名地址: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sdzb.hrss.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栏。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全面、详实地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并上传有关电子版照片(本人近期1寸正面照片(纯色背景)、学历学位证书等核心条件;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原版成绩单(附与学历学位认证时相同的正规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专业)学位证明)。要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提交报名信息(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其他应聘条件有关证件材料的照片可暂不上传,待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验看。
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证明(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为保护应聘人员的个人隐私,报名信息中将不再涉及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报名、笔试信息在市人社局网站(sdzb.hrss.gov.cn)发布,市及区县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的信息分别在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zbedu.gov.cn)及各区县相关网站(附件2)发布,市及区县拟聘用人员公示信息分别在市及区县人社局网站(附件2)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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