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41人公告
为加快实施岚山区“青年人才储备工程”,进一步改善人才队伍结构,为岚山跨越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力资源保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16年度日照市岚山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公布如下:
2016年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41人公告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5年4月9日以后出生);
6.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岚山区内在编人员和计划内编外聘用人员不得报考。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4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区直36名,乡镇街道5 名。对参加全省统一选派到岚山区服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服务满2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2年、2013年、2014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4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定向招聘岗位报名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该计划调整到相应乡镇计划中。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6年4月9日9:00—4月12日16:00
查询时间:2016年4月9日11:00—4月13日16:00
1.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时间截止后,招聘主管机关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报名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6年4月9日11:00—4月13日16:00
招聘主管机关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其中对考生所学专业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进行审核,专业界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且在学信网上能够查核到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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