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邯郸市政府办公厅和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本人户口页;
(3)学历、学位证书;
(4)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函;
(5)学信网下载的带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就业报到证;
(7)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由市政府办公厅和市环保局分别通知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报名要求:报名实行自律制度,即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2.开考比例:各岗位应聘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直至取消,并通知报名考生。
3.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总分为200分。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90分,低于90分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2)笔试时间、地点:考试时间120分钟,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3)各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不高于3: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
(4)笔试组织。在邯郸市区设置考场,严格按规定组织考务操作,严肃考场纪律,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考试安全。
4.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须出具: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函(证明)。凡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
5.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由市政府办公厅、市环境保护局分别通知。
(2)考生、评委及工作人员均实行入闱管理,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等后续环节。
(4)面试组织。面试实行入闱管理,每组评委7人,采取体操打分法现场打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5)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与考生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如果笔试成绩还相同,按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予以确定。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6.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体检不合格取消招聘资格,不再递补。
7.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对考生个人档案、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查。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不再递补。
8.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9.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报市政府同意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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