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邯郸市政府办公厅和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3)
(二)选聘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登录“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邯郸市政府办公厅网站下载相关报名材料,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并准备相关证件和复印件及个人近照(小二寸6张)等相关材料,于2016年4月11日至15日到邯郸市政府办公厅人事处现场报名(地址:邯郸市光明北大街195号,市政府综合办公楼三楼北头报名处)。咨询电话:3112583 。
现场报名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学信网下载的带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6年4月7日。各岗位报名情况在邯郸市政府办公厅网站公布。由邯郸市政府办公厅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测评并领取《测评通知单》。
2.测评。测评工作在我市组织开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市政府办公厅电话通知。根据报考人员数量,测评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对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进行测试。面试共计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根据测评结果按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比例内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进入体检人员在邯郸市政府办公厅网站公布。
3.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测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个人档案、相关证件和报名条件,以及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态度、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测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确定拟聘用人员。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6.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7.聘用。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市空气质量保障应急指挥中心及市政府办公厅提出聘用意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报市政府同意后办理就业、工资、编制等相关手续,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选聘)条件的、伪造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在招聘(选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测评)、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请应聘人员在招聘(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报名、测评、体检和考察。
(四)本次公开招聘(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咨询电话:
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10-3111514
邯郸市政府办公厅:0310-3112583
邯郸市环境保护局:0310-3111229
(六)监督电话:
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0310-3060123
邯郸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室:0310-3112266
邯郸市环境保护局纪检监察室:0310-3111167
邯郸市政府办公厅、邯郸市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a.rar
邯郸市政府办公厅、邯郸市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a.rar
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邯 郸 市 政 府 办 公 厅
邯 郸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201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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