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湘西州吉首市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才46人公告(2)
③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④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专业认定参照《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所学专业已列入《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认定。
(三)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对象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面试前资格初审、体检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公开引进工作全过程。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严禁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凡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四)面试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会同相关单位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与岗位的适应程度。开考比例原则上引进计划与该岗位报名人数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比例或核减招聘计划。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核程序。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采取复试办法测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照同一岗位引进计划,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对象,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员为拟聘用对象。
(七)聘用
面试后,因体检、考核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人才引进计划空缺的不进行递补。面试、体检、考核结果及拟聘人员名单均向社会进行公示。拟聘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审批和聘用手续。此次招聘人员为国家正式在编人员,聘用单位与受聘对象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 主要优惠政策及待遇
根据《吉首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办法(试行)》(吉办发〔2014〕87号)文件规定,凡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愿意签订5年以上服务合同的,对博士学位研究生、硕士学位研究生和学士学位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10万、5万、3万元的生活补贴,对高级和中级职称分别给予10万、5万元的生活补贴。引进人才的生活补贴按其总额标准折算计发,即服务期每满一年发放一次,分五年执行到位。住房有困难的,由用人单位给予适当住房补助。
六、本方案由中共吉首市委组织部、吉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016年吉首市事业单位公开引进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rar
中共吉首市委组织部
吉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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