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黑龙江省绥滨县乡镇卫生院招聘医学毕业生10人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绥滨县卫生计生事业的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和《黑龙江省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实施办法》(黑卫发〔2014〕25号)要求,绥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继续面向省内、外医学高等院校和社会为绥滨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016年黑龙江省绥滨县乡镇卫生院招聘医学毕业生10人公告
一、招聘单位和招聘对象
招聘单位范围为绥滨县乡镇卫生院,按照公布的乡镇卫生院岗位需求计划,招聘统招医学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计划(见附件)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于基层;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条件:高等医学院校全日制医学本科、专科毕业生,原则上应是高中起点;其中医学目录中的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和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和医学检验技术、全科医学专业可以放宽到初中起点全日制专科毕业生。
(四)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应聘人员可以到绥滨县卫生计生局报名、资格审查。报名时间为2016年4月13日至4月22日。
2、应聘人员也可以在4月26日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举办的大学生供需招聘见面会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需要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www.hljhfpc.gov.cn)和省内各高等医学院校校园网,下载并填报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咨询:0468-7862443。
2、按照填报招聘岗位考核排序优先录取原则,在招聘岗位未录满情况下,可以择优补录。
3、应聘人员需要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网上打印的应聘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所在单位或当地人才服务部门提供的证明(加盖公章),以及能够证明本人资历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需要提供3张蓝底或红底2寸免冠证件照。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
4、应聘人员需要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并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经招聘单位现场确认后,作为拟聘用重要凭证请认真保存。应聘人员要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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