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功能,建立规范、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为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公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招聘对象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沧州市辖区户籍或沧州辖区生源地人员,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二)招聘数量、岗位
此次共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爱岗敬业、清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等条件;
5、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工作。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4月25日(报名之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6年4月25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的;
4、按照国家和河北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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