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济宁梁山人民法院、水泊街道办事处招聘20人公告(2)
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县公安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和士官证、如系在职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录用后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6张;报名表一式两份。
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凭身份证于2016年5月23日到梁山蓝天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三)考试费:景区综合执法人员考试费40元,县人民法院考试费60元。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100分。
1、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闭卷考试形式,主要测试政治理论、时政方针、法律法规等,满分100分,时间150分钟。另外,法院辅助人员再加试计算机文字输入技能,笔试占40分,计算机文字输入占60分,满分100分,两项成绩相加,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按照招录计划1:2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主要测试考生的言谈举止、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协调能力,应急能力,仪表气质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招录计划1:2的比例,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政审人员,并进行公示。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成绩再相同的,以学历高、年龄小的优先。
四、体检和政审
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承担。政审要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作风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因体检和政审不合格致使录用达不到招录人数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五、录用
经考试、政审、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公示5天无异议的,由梁山蓝天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理录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期内,不服从用人单位管理、违反相关规定、不适应工作的,用人单位可随时将试用人员退回梁山蓝天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六、待遇
被录用人员工资执行济宁市政府规定的各县区最低工资标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
咨询电话:7310013 7323123
梁山蓝天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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