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德州夏津县人民医院招聘双学士、研究生5人公告(2)
三、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
面试由夏津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县纪委、人社局、卫计局等主管部门指导监督下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未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或面试抽签前未到场的,视为自愿放弃。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成绩相同的,采取增加面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四、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人员确定后,由夏津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体检工作统一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县人社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拟聘用人员须在公示期内(应届毕业生在两个月内)提供个人档案交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审核。未在期限内提供档案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县公开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核准,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发放《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报到后要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夏津县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间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六、纪律与监督
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招聘信息将及时在网站上公示,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人社局和卫计局职能部门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将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1:夏津县人民医院招聘双学士、硕士研究生岗位汇总表.xls
2:夏津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3: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夏津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1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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