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滨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就业中心招聘21人公告(2)
进入面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按照要求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未按通知要求领取《面试通知书》,视为放弃。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见网站公告。
面试内容包括语言表达、仪表形象、临场反应、综合素质以及相关专业知识等。
面试结束后,按拟聘名额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为保证新进人员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范围资格;如同一职位中出现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职位要求的优先条件、中共党员、笔试成绩、学历先后(高低)顺序确定。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人力资源就业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参照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规定,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费用由申请者承担。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取资格。
六、公示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名单。聘用名单将在高新区网站公示。
2、录取后,由滨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就业服务中心统一管理,职位1-职位5派遣到区直部门工作,工资由区直承担;职位6-职位11派遣到小营街道办事处工作,工资由小营街道办事处承担;职位12-职位14派遣到青田街道办事处工作,工资由青田街道办事处承担。
附件:
滨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就业服务中心
2016年5月2日
标签: 2016年山东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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