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正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由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根据省政府授权对其实施代管。主要职责是:贯彻实施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为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制定交易现场和内部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收集存储和发布各类交易信息,为市场主体提供相关政策法规咨询服务;查验进场交易项目手续,负责项目交易现场记录;见证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交易全过程,维护交易活动秩序;综合使用各类评审专家;建设维护省交易中心信息网络技术平台;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从业者场内信誉评价制度,协助有关部门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体系建设等。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80年5月3日至1998年5月3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5月3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6年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直属的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8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2016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1:《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6年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6年5月3日。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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