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医科大学招聘公告(59人)(2)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报名程序、方法、要求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安排(请查阅《河北省2016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其他报名方式。
考生也可登陆河北医科大学主页(http://www.hebmu.edu.cn)或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主页(202.206.52.200)通过河北医科大学招聘系统报名,由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受理。
(1)报名时间: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时间安排一致。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具体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61号行政楼804、电话:0311-86266171、电子邮箱:hebmurens@126.com。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登陆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主页(202.206.52.200)注册人才招聘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资料,网上打印报名表,并随个人简历、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的复印件一并寄送至相关部门(具体寄送地址根据报名岗位查看《河北医科大学2016年招聘计划》)。其中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资格审查。由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确认时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初始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近年来的学术论文、科研业绩、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或通过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通知。
3.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可降低比例招聘。
(二)初试
1.初试方式:初试方式由招聘岗位所在二级学院决定,原则上采取闭卷笔试+面试考核的方式,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同岗位具体考试内容于初试前通知。笔试成绩满分50分,面试成绩满分50分,初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2.初试时间:考生的初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通知。
3.初试成绩由招聘岗位所在二级单位于公示栏公布。
(三)复试
1.复试人选确定。依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复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考核内容、复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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