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委组织部(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河北省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公告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始于1903年创办于天津的“北洋工艺学堂”,是我国兴办最早的高等工业职业院校之一。学校1952年开始主要面向石油工业服务,1958年迁至河北省承德市。现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河北省人民政府管理为主的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1997年成为教育部全国示范性高等工程专科重点建设学校,2007年被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重点建设单位,2010年被评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优秀建设单位。2011年学校通过新一轮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评估。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的历史文化名城承德市高校园区,学校占地面积1120亩,校舍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80年5月3日至1998年5月3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5月3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6年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6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2016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2:《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6年单位招聘岗位信息表》。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6年5月3日。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