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海南屯昌县人民医院招聘医疗卫生专业人员62人公告(2)
4.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5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期间,所需材料提供不全者,一概不接受报名。
报考人员属应届毕业生的,需提供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证明(2016年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且于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未按期毕业者,取消其面试、考察、体检及录用资格)。
报名者应如实填报,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须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 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院公招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在屯昌县党政网站公示。招聘职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审查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职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进行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发放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在屯昌县党政网另行通知。
(三)考试形式、内容及计分方法
1.考试形式:医护类人员考试由笔试、技能操作两部分组成,其他类人员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技能操作采取抽题方式确定基本技能操作试题。各部分考试满分均为100分。
2. 考试内容:医护类人员笔试范围以“医学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为主,技能操作试题内容为医学专业资格证基本技能操作考试大纲相关知识。检验类、药剂类人员笔试范围分别以“检验、药剂”理论知识为主;影像类、康复类人员笔试范围为影像类、康复类人员共用50分试题,余50分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试题,卫生管理类人员笔试范围以“卫生事业管理”专业知识为主,面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等。
3.计分方法。笔试综合成绩按60%计入综合总成绩,技能操作和面试成绩按40%计入综合总成绩。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综合成绩、技能操作、面试及综合总成绩均通过屯昌县党政网站公布。
笔试综合成绩=笔试原始分+奖励加分
综合总成绩=笔试综合成绩×60%+技能操作或面试成绩×40%
4.其他。笔试结束后,院公招领导小组依实际情况在笔试原始分加奖励分的基础上确定笔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在屯昌县党政网站公布。根据考生的笔试综合成绩和招聘职数,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技能操作或面试的人选。招聘职数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招聘职数在9人(含9人)以下的,比例为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按达到笔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技能操作、面试人选。笔试综合成绩并列末位的应聘人员,同时进入技能操作或面试范围。参加技能操作或面试的人员名单在屯昌县党政网站公布,技能操作或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屯昌县党政网站通知为准。
(四)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在笔试原始分数的基础上享受5分的加分奖励:
1.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者。
2.报考医学影像学专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者。
3.报考临床护理专业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者。
4.具有硕士学位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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