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山东省医学影像学研究所招聘4人公告
经批准,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山东省医学影像学研究所拟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度山东省医学影像学研究所招聘4人公告
一、山东省医学影像学研究所简介
在山东省立医院放射科基础上,1975年山东省医学影像学研究所成立,是省卫计委的直属事业单位,现已成为目前国内规模最大的医学影像学诊断、介入治疗、科研、教学和培训基地。山东省医学影像学研究所位于山东省立医院院内,担负着省立医院放射科任务和全省乃至周边地区的医学影像指导、会诊中心的任务。
我所现有职工210人,其中高级职称109人,中级职称90人,有山东大学博士生导师7名(山东大学医学院、泰山医学院、潍坊医学院)、硕士生导师28名,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6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泰山学者岗位”特聘专家3名,在省级专业学会担任副主任委员以上职务的有21人。下设15个业务科室和10个职能科室。其中,“神经影像学”和“医学影像技术”为山东省医药卫生行业重点学科,2007年11月份,“神经放射学”专业被山东省委组织部设立为“泰山学者岗位”。2008年,“山东省心脑血管疾病诊治重点实验室”在我所设立。建所以来,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000余篇,出版专著47部,鉴定科研成果69项,获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70项,获国家级专利24项。
我所现己拥有百万元以上大型医疗设备50余台(套),千万元以上设备10台(套),固定资产逾3亿元,始终保持着拥有世界最先进水平的仪器设备,是两个“全国实用介入技术推广培训中心”之一。先后被授予“省直文明单位”、 省级“巾帼文明示范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卫生科技管理先进集体”、“医疗质量管理效益年活动先进集体”、“诚信建设先进单位”、省总工会“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全国妇联“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省妇联“三八红旗集体”等荣誉称号。2007年12月份,我所被山东省文明办评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委所属事业单位省医学影像学研究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4名。招聘岗位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l、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符合职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具体条件;
4、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1970年5月19日以后出生)以下。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sdhrss.gov.cn)、山东省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http://web.sdws.gov.cn)、“山东省医学影像学研究所网站”(http://www.medimg.org/)等相关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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