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黑龙江林甸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选调6人公告
2016年黑龙江林甸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选调6人公告已经发布,华图网校为您更新事业单位招聘具体公告内容。
2016年黑龙江林甸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选调6人公告
为满足我县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需要,确保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平稳推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林甸县机构编制委员关于成立林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的通知》(林编发〔2015〕18号)和《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黑国土资发〔2016〕48)号文件要求,结合林甸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实际,决定通过考试的形式为林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选调6名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切实做好选调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调原则
此次选调工作坚持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岗位需要选调工作人员。
二、选调岗位及数量
此次选调的6个岗位均属于林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林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为隶属于林甸县国土资源局的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主要从事不动产登记及相关工作。
具体选调岗位及数量:
1、房屋登记岗位:3个;
2、土地登记岗位:3个。
三、选调范围及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3、我县事业单位已履行编制手续并且现从事或原从事房屋登记、土地登记工作的在岗人员;
4、服从选调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与选调单位之间涉及回避的,不得参加此次选调。
四、选调步骤及要求
1、发布公告:自2016年5月3日起至5月11日止,在林甸县电视台、林甸县政府网站、林甸县人社局网站、林甸县人社局公示栏进行公告。
2、报名时间:自2016年5月12日起至5月16日止。
3、报名地点:林甸县人社局服务大厅。
4、报名时应提交的证件、材料:参加选调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同版蓝底免冠照片五张;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证明中应清楚表达该同志从事或曾经从事相关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起止时间及具体的工作岗位、是否同意该同志报名参加选调),证明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编制部门出具的有编制手续证明;领取并填写《参加选调人员报名登记表》。
5、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牵头,县编办、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房地产管理处以及用人单位共同组成审核小组,对所有报名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名单在人社局网站、公示栏以及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公示栏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不符合被选调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严肃追究报名人员个人及所在单位领导责任。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