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辽宁庄河市公安局招聘合同制文职警员25人公告(2)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6年5月25日,通过庄河市电视台、庄河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ZHGA-110)、微博、政府网站等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和地点:
6月1日至6月3日,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7:00,到庄河市公安局报名处(庄河市世纪大街一段9号,庄河市公安局办公楼东侧)报名。
3、报名程序:
(1)填写报名信息。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近期2寸正面免冠相片4张到报名地点填写《报名登记表》,同时进行报名条件审查。
(2)领取准考证。应聘者员应于2016年6月5日13时到报名地点庄河市公安局报名处(庄河市世纪大街一段9号,庄河市公安局办公楼东侧)领取准考证。
4、报名要求:
(1)报名采取诚信承诺制,应聘者只允许选择一个招聘岗位。应聘者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资格审查和聘用审批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用新、旧《居民身份证》同时报名。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人员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1:3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未达到1:3竞争比例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量,并通知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进行岗位调整。报考已取消岗位的应聘者,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它符合招考条件且未被取消的岗位。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相关应聘者现场办理调整改报手续,请应聘者务必保证填报的联系电话畅通。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对不同意调整或不能调整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3)应聘者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三)体能测试
应聘者需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科目:
笔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共100分。考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20分钟。请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笔(允许使用签字笔和钢笔,不得使用油笔和铅笔)等物品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的报考人员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2、笔试录取数量:
笔试结束后,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合格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量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同进行面试。
3、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