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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新疆伊宁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招聘14人公告(2)

A+ A- 2016-06-12 09:04  |  新疆人事考试中心  |  责编:田志英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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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笔试

  (一)笔试时间: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二)笔试地点:暂定。

  (三)笔试内容:具有命题资质的相关机构拟定,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

  (四)笔试要求:报名者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入考场,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

  六、面试

  (一)面试人员确定:根据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空缺的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面试时间: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三)面试内容:面试试题测评要素包括专业素养、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反应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方面的内容。包括自我介绍(3分钟以内)及3道综合面试题。

  (四)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综合成绩。

  七、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报名者自行承担。

  八、聘用

  笔试、面试、体检合格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并通过政审者,组织参加两周军训,并给予表现鉴定,军训结束合格者,进入有关部门实习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工资待遇

  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事业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并按国家规定交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

  十、监督及其它要求

  边合区纪检监察室负责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坚持秉公办事、阳光操作,保证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999-8155425。

  本《简章》由伊宁市边合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伊宁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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