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内蒙古达拉特旗教师招聘公告(241人)(3)
报考人员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未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4.由招聘单位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应说明理由。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表》中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电话咨询。
5.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考生在2016年6月20日前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复审时,无《报名登记表》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6.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根据报名人数按学段分学科调整招聘名额。调整后或被取消开考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为《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及专业知识》,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占20%,专业知识占80%,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笔试聘请专家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中小学教师考试内容以教育学、心理学及所学专业为基本内容;幼儿园教师考试以《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周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多元智能理论》、教育学、心理学、卫生学及其他专业知识为基本内容;中师和小教大专班毕业生考试内容以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理论、教育政策法规及公共知识为基本内容。
2.《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及专业知识》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汉语授课专业必须选用汉文试卷并用汉文作答;蒙语授课专业必须选用蒙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面试必须用汉语作答。
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时间:2016年6月23日上午9:00—11:30,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二代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参加考试。
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4.笔试结束后,由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5.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6.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或经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2面试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招聘人数;调整后仍达不到1:2面试比例的,所涉及岗位不开考面试,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于用人单位急需的关键岗位、高层次或短缺专业技术人才,经用人单位申请,公开招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或调整岗位招聘计划。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旗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6月28日上午8:30至6月29日下午6:00;资格复审地点:达拉特旗第九小学。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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