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卫生计生岗位招聘简章(282名)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规定,锡林郭勒盟组织实施卫生计生岗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制定本招聘简章。
2016年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卫生计生岗位招聘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锡林郭勒盟盟直6个单位,11个旗县市区,共计招聘岗位28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锡林郭勒盟卫生计生岗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14日至1998年6月14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3周岁。
3.具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条件。报考医疗、检验、医药类岗位,要求考生毕业证符合报考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或取得相应岗位资格条件。报考护理类岗位,须取得护士资格证书。
4. 已经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3周岁,学历条件可放宽到大学专科毕业;未取得岗位要求资格证书人员,须在本次聘用3年内取得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否则3年后解聘。
5.报考苏木乡镇卫生院岗位、报考护理岗位限锡盟户籍或锡盟生源考生;报考旗县市(区)及以上单位的护理以外岗位不限户籍。在锡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不限户籍。
取得锡盟户籍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1日。
6.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人员,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提供签字盖章的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7.设置专项岗位用于定向招聘在锡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服务基层项目是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8.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毕业手续和相应资格后,才可办理聘用手续。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专科及以上非2016届毕业的学生;
3.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5.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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