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省大同市灵丘一中教师招聘公告(2)
(四)面试(讲课)
地点:另行通知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并按照拟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2、备课:备课时间为90分钟;
3、课题:由考官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科目设置若干课题,应聘人员面试时随机抽取,内容为高中教科书教学内容,面试(讲课)时间20分钟;
4、评分:由考官按照规定的标准现场评分并向应聘人员公布分数;
5、面试(讲课):考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合格标准为70分以上,考试成绩按40%的比例计入考生考试总成绩。
(五)资格复审
依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40%)由高到低排序,并按照拟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由招聘工作小组会同相关部门按招聘条件进行,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按面试成绩的高低择优确定;如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经考试领导组审定,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并进行公示。
(六)体检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依照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者进行资格复审。
(七)考核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按1:1的比例进入考察环节。考核考察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自身素质、业务水平、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新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八)公示
对考核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定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七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与管理
人员一经聘用,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学校编制。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定级手续,享受单位同类工作人员待遇,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在灵丘一中工作满六年后方可按规定进行流动。
六、监督电话:
0352——8522463
0352——8522428
灵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3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