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省潍坊峡山区公安消防大队招聘15人公告
为加强峡山区公安消防部队执勤力量,根据《山东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主要从事协助防火、火灾扑救、社会抢险救援及部队条令条例规定的其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2016年山东省潍坊峡山区公安消防大队招聘15人公告
一、招聘原则
政府专职消防员的招聘和管理,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部队的条令条例、规章制度,坚持“按需招聘、择优录取、用管结合、规范管理”的原则,由峡山区公安消防大队集中招聘,统一培训,分级使用,军事化管理。
二、招聘人数
政府专职消防员15人,其中专职队员10人,专职文员5人。
三、招聘范围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消防工作。
(二)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有较强的进取精神和团队意识。
(三)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不良嗜好。
(四)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裸视力在1.0以上。
(五)报考条件
1、政府专职消防文员
(1)性别为男性,年龄18至26周岁,身高1.65米以上,样貌体态端正;
(2)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
(3)持有机动车驾驶执照、取得计算机、注册消防工程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资格和写作能力出众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2、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1)性别为男性,年龄在18至24周岁,身高1.65米以上,样貌体态端正;
(2)初中(含)以上文化程度(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
(3)持有机动车驾驶执照(B证以上)、从事过消防工作的复原退伍军人、取得等级厨师、汽车维修及其他专业技术资格的、田径专业、篮球专业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军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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