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教师招聘653人公告(4)
(四)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4方可开考。“项目人员岗位”中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调整为普通类岗位,已经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可重新报考;其他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调整后的岗位,将在报名网站上及时公布。报考未达到开考比例岗位并已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由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通过网上银行自动将报考费退到报考人员的银行卡里。
根据报名情况,对于用人单位急需的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条件艰苦的旗县区、苏木乡镇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市教师招考聘用及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急需的高层次专业人次,主要是指博士研究生和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急需的紧缺专业人才,主要是指用人单位连续两次公开招聘但因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等原因未能成功招聘的专业人才。
(五)报考人员务必于2016年7月12日9时至2016年7月15日17时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一)笔试由市教师招考聘用及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科目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部分岗位只进行综合知识测试,详见《招聘岗位表》。
综合知识测试范围包括教育法律法规常识,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教师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专业知识测试范围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能力。
(三)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
笔试只进行综合知识一科测试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
(四)笔试成绩政策加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要求,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考人员在加权后的笔试成绩上加2.5分。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笔试成绩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2.5分
笔试成绩只进行综合知识一科测试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2.5分
(五)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供考生选择。报考蒙汉语兼通(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笔试必须选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自行选择答卷语种,选择蒙古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蒙古文作答,选择汉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汉文作答。试卷及答卷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同一科试卷只能用一种文字答卷,对同一科试卷出现两种及以上文字的或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
(六)笔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定于2016年7月16日(星期六)进行。
具体考试时间:上午8:30-9:40综合知识考试
上午9:40-11:10专业知识考试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七)笔试分数线划定及成绩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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