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省铜仁市江口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77人)(3)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县招聘办”负责组织考察工作。村(社区)干部和“四项目”人员在职(岗)考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未就业应、往届毕业生的考察主要侧重于学校表现和现实表现。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考察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体检合格考生应在2016年9月30日前将个人档案提交到“县招聘办”(人社局人事管理股),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未按要求提供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5、不符合招聘范围、对象、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的;
6、2016年应届毕业生在9月30日前未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
7、在各级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规行为的;
8、其它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十、聘用审批
(一)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江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江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按照规定程序,由聘用单位填报《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相关材料,经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复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合同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证后生效。
(二)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程序办理解聘手续,送县人社局备案。聘用人员到江口县服务年限不得少于五年(含试用期)。
十一、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二、其他
(一)在本次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方案及职位要求或者考生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的,即取消应聘资格(聘用资格),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不予顺延递补。
(二)乡(镇、街道)不限专业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确定聘用单位。具体的选岗职位详见《江口县事业单位(含乡镇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选岗明细表》(附表4)。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也不组织举办或委托其他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四)本《招聘简章》由江口县事业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江口县事业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招聘咨询电话:江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6-6628367
招聘监督电话:江口县监察局0856-6621082
附表:
1、江口县事业单位(含乡镇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2、江口县事业单位(含乡镇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xls
4、江口县乡镇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选岗明细表.xls
5、江口县事业单位(含乡镇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类别对照表.xls
江口县事业人员招聘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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