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林四平市消防支队招聘40名合同制消防员公告
经四平市人民政府批准,四平市消防支队拟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消防员40名,详情如下:
2016年吉林四平市消防支队招聘40名合同制消防员公告
一、岗位要求及工作性质
(一)岗位要求
合同制消防员履行公安消防执勤中队战斗员职责,全部充实到基层公安消防执勤中队,从事一线灭火抢险救援任务。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本人、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无任何政治、经济、历史和社会问题,服从分配,并志愿服务消防事业,本人无任何前科和违法违纪记录。
2、消防战斗员具有高中(含中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五官端正,无烟疤、纹身。
4、个人档案资料齐全,且应存储在市人才中心、市就业局、市武装部均可。
(三)岗位条件
应聘人员在符合基本条件的情况下,还应符合报名岗位条件,战斗员条件:性别男,年龄18-35(1998年6月20日到1981年6月20日)周岁之间,身高1.70米(含)以上,双眼视力要达到5.0(含)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标准体重=(身高-110)kg】。佩戴眼镜或隐性眼镜者不得报考消防战斗员(主要考虑到个人人身安全)。
(四)优先条件
公安系统、退伍军人、具有国家承认并满足消防部队岗位需要的特殊技能资格证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曾经在消防部队服役或工作的人员优先录取,并按服役或工作年限,以1分/年标准增加到招聘考试总分中。
(五)工作性质
招录人员由市消防支队实施管理,并签订劳动合同。招收人员按照消防部队要求,实行“统一征召、统一培训、统一调配、统一使用”的原则,充实到消防执勤中队从事灭火救援等相关工作。执行消防部队规定,实行军事化管理、教育和训练,实行24小时执勤制度,每月可调休6-8天。
二、人员相关待遇
招录人员的劳动报酬不低于四平市最低工资标准,按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三、工作期限
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6月27日至6月29日,上午:8:30-11:00时,下午:13:30-16:00时。报名表在四平市政府网站招聘公告附件自行下载,一式两份。
报名地点:四平市铁西区中央路人力资源市场(七道街建行营业部对面,就业服务局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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