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林延边州各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064人公告(3)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
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学心理学》,临床西医医生岗位笔试科目为《临床医学》,护士岗位笔试科目为《护理学》,其他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各招聘岗位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通用知识》考试复习范围详见附件3。
全州笔试考点分别设在各县(市),笔试时间为7月16日上午9点至11点,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或中性笔、2B铅笔和橡皮。
声乐、教练等特殊岗位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免笔试特殊岗位详见附件1。
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笔试初始成绩加5分。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详见网上发布的《2016年延边州各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通知》。
1.面试前,由县(市)人社局分别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经国家或我省统一选派、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已报考了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面试前携带本人服务合同原件、服务单位出具的证明和服务期满的考核材料及本人身份证,送交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条件复审。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试讲、专业技能操作、专业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协调等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考生面试顺序通过抽签决定,面试当场打分,成绩当场公布。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5%、55%;免笔试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立功受奖等次高或等次相同次数多)者优先,其他人群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工作由县(市)组织相应体检人选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该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州和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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