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省永州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114人公告(4)
十、成绩合成和排名规则
(一)成绩合成
测试专业知识的岗位笔试成绩=公共知识×30%+专业知识×70%
测试申论的岗位笔试成绩=公共知识×50%+申论×5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进行排名。
十一、体检
体检对象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某些职位有特殊要求的,可以按职业规定执行,但不得提出歧视性要求。职业规定高于《通用标准》的,应在报名时公布。
十二、考察考核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考核人选。考察考核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考察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体检或考察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体检或考察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名额不递补。
十三、公示
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及相关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以及其他有关资格材料原件、复印件报市人社局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十四、录取聘用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取(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程序办理进人手续。招聘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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