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益阳市赫山区事业单位招聘53人公告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充实我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3名。
2016年湖南益阳市赫山区事业单位招聘53人公告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招聘职位与人数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3名,其中直接招聘(只进行面试)19名,考试招聘(进行笔试和面试)34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具体招聘职位与人数见附件1:《2016年益阳市赫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德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二)职位条件
1.直接招聘的职位面向社会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公开招聘,具体职位条件见附件1:《2016年益阳市赫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考试招聘的乡镇事业站所职位面向赫山区2006年农村综合改革分流人员,赫山区在职大学生村官以及赫山区连续任职3年以上的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公开招聘;考试招聘的区水务局、区供销社、区文体广新局二级事业单位、区档案局职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职位条件见附件1。
(三)下列人员不得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违反计划生育的;
5.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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