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公开招聘教师151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13号)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商河县公开招聘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公开招聘教师151人公告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7月9日以后出生);
(五)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六)身体健康,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 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 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2年、2013年、2014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4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经确认符合定向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在网上进行公示。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此次全县教师岗位计划公开招聘151人(具体招聘计划和岗位见附件1、2)。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地点。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交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6年7月9日-10日
(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商河实验中学(商河县鑫源路22号)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于报名前登录商河县政府网(www.shanghe.gov.cn)下载《2016年商河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打印一式一份。
(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需提交由本人亲笔签名的《商河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二代身份证、2张1寸近期同底板免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学段学科)。201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职人员应聘的,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符合报名条件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还须提交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服务县(市)区“三支一扶”管理机构出具的考核材料和同意报考证明;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交县(市)区组织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和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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