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招聘教师75人公告
为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学科配套的师资队伍,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9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2016年济南市天桥区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016年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招聘教师75人公告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7月7日以后出生)。
3.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
4.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岗位计划及汇总表)。
5.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及有用人权限部门的同意,并出具同意应聘证明。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2年、2013年、2014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4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应聘的,实行定向招聘,定向岗位为黄河北小学语文岗位,招聘2人。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在编教师75人。(见附件1)
三、报名程序、方法和时间安排
(一)信息发布
通过天桥区政府网(http://www.tianqiao.gov.cn/)、天桥区教育信息中心(http://www.tqjy.com.cn)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7日—7月8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济南市新苑小学(无影潭东路10号)
3.所需材料
(1)应聘人员在报名前登录天桥区政府网、天桥区教育信息中心下载打印《2016年济南市天桥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表格要求本人如实填写,每人限应聘一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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