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招聘工作人员22人公告(3)
复审通过人员,经业务部门审核、学校研究同意后,在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录用手续。
(七)聘用
1.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进入我校事业编制。
2.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3.对于弄虚作假者,学校将随时予以解聘。
六、人才引进的优惠政策
对来校工作并与学校签订5年服务期协议教师,学校将分别提供以下优惠政策:
(一)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863’或‘973’项目首席科学家等特殊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面议。
(二)龙江学者,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带头人,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博士研究生导师、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等优秀人才,科研启动基金50万元左右(人文社会科学及管理学减半,下同)、安家费15万元(分五年发放,下同)、住房补贴15万元。
(三)博士毕业生
1. 第一作者发表的SCI论文累计影响因子10.0以上或单篇影响因子5.0以上,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能独立承担省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同意后,配备科研启动基金20-30万元,发放安家费10万元,提供住房补贴10万元。
2.博士研究生所学学科(专业)为机械工程、工商管理、电气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等我校紧缺学科(专业),配备科研启动基金8万元,发放安家费6万元,提供住房补贴6万元。
3.优秀博士毕业生,配备科研启动基金6万元,发放安家费5万元,提供住房补贴5万元。
七、纪律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要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曲 傲 联系电话:0459—6819086
网 址:http://www.hlau.cn E-mail:byndzp@163.com
地 址:大庆市开发区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人事处
邮编:163319
监督电话:0459-6819051(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纪检委)
九、本方案由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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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201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xls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人事处
201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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